一、灭火的基本方法
根据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,针锋相对地采用了三种基本的灭火方法:
(一)隔离法: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及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,燃烧就会因缺少可燃物质而停止。实际运用时,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、易燃和助燃的物品搬走;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;关闭可燃气体、液体管道的阀门,减少和中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;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连的易燃建筑等。
(二)窒息法: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,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。实际运用时,如用湿棉毯、湿麻袋、湿棉被、黄沙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;用水蒸汽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;封闭起火的船舱、建筑和设备的门窗、孔洞等。
(三)冷却法: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,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。当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,燃烧就停止了。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,使其温度降低,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。冷却法是灭火的重要方法,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来冷却降温。
另外,还有一种化学中断法,又叫抑制法。这种方法是用含氟、溴的化学灭火剂(如1211等)喷向火焰,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的过程中去,使游离基的链锁反应中断,达到灭火的目的。
不同质的矛盾,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。对于各种不同环境中的不同性质的火灾,扑救的方法也各不相同。有时只要用一种方法就能扑灭;有时为了加速扑灭火灾,可以同时使用几种方法。
二、灭火的基本要求
万一发生火警火灾,为了迅速扑灭,保卫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,在灭火战斗中,要做到以下几点:
(一)发现火警火灾,立即发出警报,同时向消防队和有关部门报警。并将出事地点电源切断。
(二)组织义务消防队和职工群众奋力扑救,统一指挥,统一行动,防止临阵忙乱。要按照分工适时调配,并充分发挥各种灭火器具的效能。
(三)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,把主力使用于火场的主要方面,采取先控制,后消灭的战术原则,力争在消防队到来之前,把火扑灭或控制住。
(四)与消防队紧密配合,疏通道路,提供水源和各种方便。
(五)贯彻“保存自己,消灭敌人”的原则,既要勇敢顽强,又要注意安全,防止人员伤亡,尽量避免消防器材损失。
(六)加强警戒,防止坏人趁火打劫。
(七)保护现场,未经公安和有关部门批准,禁止任何人员进入现场。